此时正是东汤时间巳时,也就是九点左右。
如果现在找到野兔的洞穴,甚至可以一捉就是兔三代!
不多时,霍修明就发现了几处野兔的洞穴。。。。。。
一个时辰后,霍修明背上背着弩弓回到村里。
在他的腰上绑着着几只野兔子,左手拎着几只山鸡,右胳膊下夹着一捆带叶的树枝。
一进村口,就被正准备去山里挖野菜的村民看到了。
隔着老远,几个村民就议论了起来。
“快看,那不是霍大懒吗?他手里的拎的是什么?”
“那不是山鸡吗!还有兔子!”
霍大懒居然打到了山鸡和兔子!
这让几个村民大为吃惊,忙快步迎了过去。
“霍大,霍修明。。。。。。你打猎去了?”
看着霍修明手上还滴着血的兔子和山鸡,那村民顿觉自己问的是废话。
“霍修明,你怎么打了这么多东西?你是怎么弄到的?”
“嘿,这只山鸡可真肥啊,我可从来没见过山里有这么肥的山鸡!”
几个村民不但被霍修明手里那么多猎物惊呆,更是看着直眼馋。
甚至有的村民几个月不见荤,看着血淋淋的野物都直流口水。
他们满眼的羡慕,对霍修明的称呼也从霍大懒改成直接喊名字。
将霍修明围起来,都在打探这些野物是怎么打到的。
霍修明也不隐瞒,直接将背上的弩弓拿下来。
“我是用弩弓打的山鸡和兔子!”
“弩弓?这不是弓箭吗?”
“不对,你看霍修明这弓箭可跟孙猎户手里的不一样。”
几个人仔细端详着霍修明手里的弩弓,满眼的新奇和惊诧。
“对,这个跟弓箭不一样。”霍修明说道:“这叫简易弩弓。”
“霍修明,你这些山鸡和兔子,就是用这玩意打来的?”
“当然。”
“这玩意是从哪弄的?”
“我自己做的。”
霍修明的话,再次惊呆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