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锐埋头苦吃,几乎是狼吞虎咽。
看得文殊兰满脑子问号,“你们部队训练很辛苦,不给饭吃吗?”
看这架势,简直是饿死鬼投胎,十天半个月没吃上一口饭那种。
程锐脱口而出,“是红烧肉太好吃了,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,真厉害!”
文殊兰一愣,脸颊不自觉有点发烫。
重生以来,跟他几次交锋,不是横眉冷对就是恶语相向,面对面坐下来一起吃饭,还能从他嘴里听到好话,这是头一遭。
让人怪不自在的。
气氛难得温馨,还有一丝微妙的暧昧。
“合胃口你就多吃点,我做了挺多,够吃的。”
文殊兰说着,也动了筷子。
她胃口不大,吃得也慢,是前世养成的习惯。
那时还在租房住,但房东一年涨三回房租,后来又以她儿子结婚要房子做新房为由,毁约把她赶出去,违约金一分没有,甚至连租房押金都赖着不肯退,直到她报了警,才骂骂咧咧退给她。
后来她决心买房,不再受租房的窝囊气,于是拼命工作,玩命加班,通宵是常有的,吃饭也争分夺秒,加上多是预制菜,食材也不见得多好,久而久之,胃就给吃坏了,没少进医院,到后来,一天三餐,吃药比吃饭还多。
后来下决心自己做饭带饭,细嚼慢咽地吃,才慢慢把身体养回来一些。
慢慢地,竟把厨艺养出来了,吃饭速度倒是越来越慢了。
一小口一小口,细嚼慢咽,动作很轻,也没有砸吧嘴之类的粗鲁习惯,优雅得很有气质,跟以前简直判若两人。
程锐看了半晌,越发觉得自己看不懂文殊兰了。
但是这样的文殊兰,很好。
他头一回强烈地感觉到,眼前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,也是第一次,在这个有文殊兰房子里,体验到家的感觉。
他情不自禁道:“吃完了,你把放下碗筷,我来洗。”
妻子做饭,丈夫洗碗,普通夫妻就是这么过的吧,感觉竟也不赖。
没等文殊兰应他,门口突然被“呯呯呯”敲响,又重又急。